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最近就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規劃諮詢,不少人問及政府土地的使用情况。上星期(10月10日)《明報》刊登黎廣德先生的文章,提到香港有4000公頃閒置政府土地,其中包括2100公頃住宅用地和25公頃商業用地,質疑政府刻意丟空土地不用,甚至抑遏土地供應和囤積土地,提議在這些土地上可以進行「建屋大業」,興建最少38萬個住宅單位,以及2400萬平方呎寫字樓或商場。這些觀點跟實際情况相差甚遠,我希望藉本文提供資料,讓大家掌握有關事實和資料。
「空置土地」並非全可發展
上述4000公頃「空置土地」的數字,是來自發展局今年就立法會質詢的回覆。這數字是指在2012年6月底時在法定規劃圖則(包括分區計劃大綱圖及發展審批地區圖)中,不同規劃用途地帶內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的面積。有關數字純粹是將法定圖則中不同規劃用途地帶所覆蓋的土地面積,減去已予批租或撥用的土地面積。其中「住宅」、「商業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