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警隊之星月入8萬涉貪6000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9日 20:35
2012年10月19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警隊「明日之星」、曾任前警務處長曾蔭培及李明逵副官的灣仔指揮官黃冠豪,被指收受一間食肆的折扣而沒向上級匯報,得悉該食肆非法賣酒又不採取行動,更沒反對其酒牌申請,位居警司、月入逾8萬元的黃,涉嫌為了約6000元「着數」而自毁前途,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現年50歲的黃冠豪,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黃於1986年加入警隊出任督察,2004年獲頒警察長期服務獎章,曾經處理多宗大案,包括銅鑼灣鏹水狂徒案,把犯人繩之於法。


參與審批涉案食肆酒牌

控方案情透露,黃的職責包括就灣仔區的酒牌申請向酒牌局提供建議,而黃與區內食肆「辰田食棧」的東主相識,經常偕同事光顧。去年7月19日,辰田向酒牌局申請酒牌,黃則於6月至8月期間,先後3次不避嫌到辰田晚膳,且獲得合共5400元的折扣。


其中6月10日黃於辰田晚餐的費用約為2200元,被告結帳時卻只需付300元。另一次於8月7日的晚膳,被告更獲贈一支價值逾1000元的「芝華士皇家禮炮21年威士忌」。


光顧2200元 只付300元

控方於庭上播放廉署人員於8月7日假扮食客,用隱蔽鏡頭拍下黃在辰田晚膳的情况。片段清楚顯示,黃與友人曾舉杯暢飲,亦可看到侍應將酒帶入黃所處的貴賓房。由於當時辰田的酒牌申請尚在進行中,換言之,辰田是在沒有酒牌的情况下賣酒。8月8日,剛於前一晚到辰田晚膳及飲酒的黃審閱辰田的酒牌申請,卻不作任何反對,他亦沒有對辰田非法賣酒採取任何行動。


食肆無牌賣酒 被告有份飲

另外,控方又播放黃在警誡下於廉署的錄影供辭。他表示自己經常負責同事間的聯誼活動,因下屬介紹而認識辰田東主,但彼此交往不多。他承認曾多次光顧辰田,但對飯局價錢毫不知情,從不知自己獲得折扣,亦對獲贈威士忌一事毫無印象。控方將繼續傳召證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192/12】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