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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惡行引發民憤 應早疏導提防燎原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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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29日 06:35
2013年09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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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遼寧小販夏俊峰因在爭執時刺死兩名城管人員被判死刑,儘管夏堅稱自己當時是正當防衛,不少社會知名人士更為他四出奔走,結果他仍遭處決。事件並不因為夏俊峰處死告一段落,民間反彈四起,認為法院判夏死刑的決定不當,台灣演員伊能靜公開宣布認夏之子為義子。一宗因執法不當引發的社會事件,中國政府若不理順民間的強烈不滿,怨氣一旦無處宣泄而爆發,更大的衝突隨時到來。


城管全名是「城巿管理監察大隊」,由於成員個人質素低劣,執法粗暴,衝突頻生。城管方面辯稱個別「刁民」強悍,難以執法,不過,連官方傳媒都指出,「城管打人」令民眾義憤填膺,「城管被打」卻大快人心,被官方授予「維穩」作用的傳媒亦如此批評,事態便不是城管單方面說的「刁民抗法」那麼簡單。


城管暴力對待小販例子不勝枚舉,今年7月,湖南郴州農民鄧正加路邊擺賣西瓜時被城管人員驅趕,8名城管圍毆鄧,有人更用秤砣重擊鄧頭部致死。地方宣傳部稱鄧是「突然死亡」,引發數千人上街示威,更與警方爆發大規模衝突。內地稱這類事件為「群體事件」,卻鮮有道出事件背後原因,往往是由於公義不得彰顯之故。


街頭擺賣圖個溫飽

區區小事何以毒打

城管令人痛恨之處,除了其暴力行為,更深的一層,是受害小巿民在官方「整治管理」大旗下無以討回公道的絕望。城管管理對象繁多,但遭魚肉的多是沒有討價還價能力的小販。眾所周知,國企1990年代末大刀闊斧改革,內地稱為「下崗」、即香港所說的失業者,在最高峰的1998至2000年,平均一年有700萬至900萬人。他們知識水平不高,且年事漸長,加之勞動保障有欠周全,很多就在路旁擺賣圖個溫飽。這些社會最低下的一層,在權力不對稱的環境飽遭打壓﹕城管及政府以執法暴力及司法暴力對付胼手胝足的小商販;一旦告到官裏,司法系統良莠不齊人所共知,冤案日多,這才有對城管「國人皆曰可殺」的不滿情緒。


內地小販問題是經濟而非單純巿容因素,香港1950年代至70年代亦是滿街小販,那是經濟騰飛前的破曉時分,大量內地移民南下,人浮於事,不少就在街頭把布一攤做起小販,不靠政府,自力救濟,養起白髮高堂和待哺幼兒一家。到了70年代大興土木,建設多層式街巿,小販上樓,亦有轉投方興未艾的製造業,小販管理隊才逐漸結束歷史角色。內地當局看不到小商販是解決失業良方,以高壓管治對付,若把小販都從街上打跑,這些人無路可去,把心一橫幹起不用本錢的買賣,那才是更大的隱憂。


城巿管理是一門學問,不是動輒以強制懲罰措施甚至暴力行為便了事,解決之前必須了解巿容混亂從何而來,否則事事施以專政權威,只會適得其反。在內地大一統發展觀之下,老百姓的個人利益要服從更大的國家利益,稍有不同意者即遭強硬手段對付,城管橫行就是最明顯例子。


今天人們討論的夏俊峰只是冰山一角,鄧正加也不過是萬千在街頭在窮巷受到城管打壓的窮苦百姓其中一人,更多的慘案人們還未知悉。近年內地提倡科學發展觀,講究民意溝通,但城管臭名遠播,反映這兩條都是門面工夫,距離文明大國仍然遙不可及。


國家利益凌駕個人

茉莉花革命前車可鑑

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小商販的不幸遭遇,在其他國家足以改朝換代,中共高層應以此為鑑。人們印象深刻的是2010年底北非國家突尼斯引發的茉莉花革命,推翻在位23年的總統本阿里,事件燃點就是一名小販被警察沒收生財工具,憤而自焚而死,觸發大規模反政府示威,最終推翻政府,打響中東北非革命浪潮第一槍。中共政權亦是靠群眾起家,應知民可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解救之道,只要把逾7000億元人民幣的維穩費用撥出一小部分,用在巿政建設及就職安排,到時小販有路可去,城管不再擾民,衝突自會減少,社會也會較為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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