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發展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騙取租津案昨續審。廉署高級調查主任被辯方盤問時,「大爆」當日往廉署舉報麥、曾者原來是兩名分別來自民主黨及民協成員。此外,發展局的新聞秘書亦供稱,她與麥、曾在傳媒揭發事件後,3人一度在麥的辦公室召開「緊急會議」,最終麥決定不向傳媒發聲明交代事件。
新聞秘書與麥曾商拆局
此案源於去年7月5日,有報章揭發當時新上任的發展局長麥齊光,涉與公務員佯裝互租單位騙租津;翌日更被「踢爆」曾景文為事件另一主角。發展局長新聞秘書江淑芬昨供稱,麥齊光去年7月7日曾以電話及電郵與她通訊;當日早上,她與麥、曾兩人之間有數次電郵來往,商討如何向傳媒交代及回覆傳媒查詢等。其後,江欲返回發展局辦公室處理事件,曾和麥於當日中午前後亦先後到辦公室,3人在麥的辦公室進餐及開會近1小時,商討如何「拆局」。
江淑芬指由於曾景文當時已草擬一份新聞稿,會議中她僅建議作部分修改,例如「『奈何』租約未滿」改為「『因為』租約未滿」,會較為中性;另曾景文在草擬聲明中提及他有「投資」,她便提醒曾或會面對傳媒追問其投資事宜,該字眼終被刪除。麥齊光當時有一個區訪活動,她遂向兩人提出傳媒有可能對兩人的提問,叫他們準備。
不過,麥齊光最終決定不對外發布新聞稿,與他早前聲稱在欲發表新聞稿時,遭辦公室阻止的說法不符。江淑芬昨強調,雖然她曾作出提議,但最終決定權仍在麥,「唔可以話我嘅決定影響到佢」。
22E買賣檔案已銷毁
本案的案件主管、廉署高級調查主任香志文表示,調查期間,廉署欲取得麥、曾當年的銀行紀錄,以調查兩人轉售對方的城市花園單位後,有否金錢來往;又曾到為兩人處理買賣21E、22E兩單位的律師事務所,欲索取有關的買賣資料。但由於銀行只會保存紀錄7年,律師行亦已銷毁22E的檔案。香志文表示,如能取得該批檔案,定能協助廉署調查。
代表曾景文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問香志文,去年7月是否有兩名民主黨及民協成員到廉署舉報麥、曾兩人,香一度稱要索取意見,不欲回答,但在法官要求及辯方出示證人口供等文件後,他才承認事件,並指兩名舉報人當時已清楚交代其政黨背景。案件周一續,江淑芬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DCCC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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