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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綜合發展區丟空6年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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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09日 06:35
2013年05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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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經常提出要增加房屋和土地供應,但原來本港有達38個已批的「綜合發展區」丟空了最少6年仍未發展,其中17個位於市區,可興建住宅樓面面積達1800萬呎,即可建約2.2萬個800呎單位。發展局解釋,此類未發展地皮,部分因發展商正進行土地整合,或詳細規劃研究,而有些則位於政府不同規劃研究範圍內,故要待研究完成,才可落實發展。


發展局長陳茂波昨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時透露,現時本港共有134個「綜合發展區」,正在發展的有75個,但有59個未獲核准發展藍圖,而其中多達38個已獲城規會批准、劃作「綜合發展區」用途至少6年,但一直「丟空」。而此38個「發展區」當中,市區佔17個、新界佔21個,若以每個單位約800呎面積推算,可建的單位數目多達3.6萬個(見表)。


發展局:規劃中或研究中

發展局解釋,現時並未獲核准總綱發展藍圖的「綜合發展區」用地,正處於不同規劃階段,例如有關發展商可能正進行土地整合,或詳細規劃研究,以評估建議的發展對交通、環境等方面的潛在影響。另一些「綜合發展區」,則位於政府不同規劃研究範圍內,需待研究完成後,方可落實發展。


而根據城規會規劃指引,城規會在劃設一幅「綜合發展區」用地後,會在隨後的第3年年底進行首次對該幅用地的檢討工作,繼而往後會每年作出檢討。城規會或會因應土地發展及規劃情况改變,在規劃過程中將落實機會甚微的「綜合發展區」用地,改劃作其他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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