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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擬限屠殺訴訟 被指討好中國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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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30日 06:35
2014年01月3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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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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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班牙執政黨提案推動司法改革,再度收緊該國特別法庭處理國外侵犯人權個案的限制,只允許實際受害者和檢察官提出檢控。西班牙法院去年底受理西藏組織控告中國前領導人江澤民、胡錦濤等「種族滅絕」,引起中方強烈反彈。西班牙輿論質疑,馬德里當局推動修法是「逢迎」北京,旨在保護對華經貿利益。


西班牙執政人民黨的眾議院議員上周一(20日)提交法案,倡議限制西班牙法院行使「普世司法管轄權」(Universal Jurisdiction)。西班牙法官近年基於此信條,對智利和阿根廷等國獨裁統治的戰爭罪行展開過一系列調查(見另稿)。


只限本國受害人興訟

根據現行法例,只要種族屠殺或違反人權、人道事件的受害人,是西班牙公民或跟西班牙有關,或被告在西班牙本土,西班牙法院便可審理。


新法則規定法官只能受理實際受害者本人獲西班牙檢察部門同意公訴的案件,而若要展開調查,受害人在案發時須是西班牙國民,被告亦須是西班牙籍、經常居於西班牙或正在西班牙而且被拒引渡往別國。


去年通緝江澤民 中方抗議

西班牙發行量最大報章《國家報》報道,專家擔心法案動機是「討好北京」。西班牙高等法院在2008年受理總部設於馬德里的「藏人支援委員會」等兩個組織,指控江澤民等7名中國高層在西藏犯下違反人道罪行的訴訟。2009年西班牙修例要求這類個案的受害人或疑犯須為西班牙公民或有居留權人士,該案去年6月撤銷。然而去年10月,法院在發現興訟者包括一名持有西班牙國籍的西藏僧侶後,推翻原判。


到11月,西班牙法官更向江澤民、李鵬、喬石等5名中國前領導人發出國際拘捕令,意味他們一旦往西班牙或與西班牙簽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會被逮捕。


中國外交部抨擊西班牙干涉內政,傳召大使抗議,雙邊關係一度頗為緊張。西班牙經濟在金融海嘯中重創,目前仍在掙扎復蘇。中國以約800億歐元成為西班牙第二大債權國,也是其最大非歐盟貿易伙伴。


國際特赦批新法倒退

西班牙國會發言人周二(28日)表示,立法草案已提交國會,但未確定辯論日期。極力推廣普世司法管轄權的國際特赦組織批評法案是打擊違反國際法及人權罪行的倒退。在新法下,西班牙攝影記者科索(Jose Couso)在伊拉克遭美兵謀殺案亦須停止審訊。科索的親屬抨擊說:「這次改革是政府卑躬屈膝之作……只衡量財政、外國利益,而不捍衛本土或國民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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