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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顯倫言論惹火 曾倡終院上訴庭合併長青網文章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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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2月14日 06:35
2015年12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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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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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透露,烈顯倫已非第一次發表相關言論,他以往曾在不同場合說過約4次,更曾批評法庭判辭為何要引用外國案例,以及建議將終審法院與高等法院上訴庭合併,變成近似內地的二審制度。


余同意李國能所指,法庭已就司法覆核訂立申請許可機制,已足防止濫用。對於烈顯倫早前批評法官判辭太長,余認為根據普通法,法官判辭會成為法律的一部分,故法官應詳細列出判決理據,以及在何種情况下使用酌情權,讓後來者可有憑有據。法庭本身需以理服人,不能只用三言兩語便完成裁決。


李國能﹕司法機構2047仍獲信賴

早前多次提及2047年後法律制度安排的李國能特別在文章指出,司法機構的狀况並非如烈顯倫的說法般,予人各方面也不滿的印象,他強調司法機構在未來及2047年後仍會得到市民信賴。


李國能早前指出,《基本法》規定的50年不變後,2047年後法律制度安排,應於2030年左右開始處理,並且要由北京和特區政府處理,他認為最少需要3至5年時間來充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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