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大年初一「撞正」周日卻在星期六補假,引發「星期日大年初一」補假爭議。本報記者獲悉,政府已向勞工顧問委員會建議,日後「星期日節日」包括農曆新年,將一律規定於下一個工作日補假,不能提前於周六,以免再被五天工作僱員批評為「蝕假」。下次大年初一落在星期日將是2013年,5日上班制的打工仔到時會連放5日。
至於勞工界爭取「周六節日」亦於工作日補假,消息指出,政府暫沒打算作有關安排。今年共有4個公眾假期在周六,分別是:元旦日、大年初三、耶穌受難日、十一國慶,假如全獲補假的話,打工仔將額外獲得4天假期。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周六節日不獲補假,政策未能配合五天工作大潮流;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下周將討論。
周六節日 安排不改
公眾假期由香港法例第149章《公眾假期條例》規定,是所有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遵守的放假日。除每個星期日,每年另有17天公眾假期。現行條例列明,除了農曆年初一、二、三這3天,節日若落在星期日,需翌日即周一補假。若農曆大年初一、二、三是星期日,則一律改為大年初一的前一日補假。去年農曆新年,大年初一是星期日,政府安排周六年三十晚補假,變相令5天工作打工仔少了一天假期。行政長官曾蔭權在當年年三十晚承諾,會考慮修改法例,令政府安排更彈性。
據悉,政府向勞顧會呈交的文件建議,建議修訂日後農曆新年星期日補假與其他節日看齊,即安排於下一個工作日補假,而非提前周六。2013年的大年初一是周日(2月10日),一旦修例成功,5天工作的打工仔屆時可連放5天假;2012年的大年初一則是周一,毋須補假。
勞顧會於下周一審議政府建議,一旦通過,將交予立法會修改法例。
工聯會指小恩小惠
工聯會黃國健批評改動農曆新年補假只是政府小恩小惠,勞工界的終極目標,是政府能取消勞工假期與公眾假期的分野,「為何基層只有12天勞工假,坐辦公室歎冷氣的卻可有17天公眾假?這是階級歧視」。他表示政府短期內未必會就此作改動,但勞工界會繼續爭取。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