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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解情困女生 教師非禮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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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2日 05:59
2011年01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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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5歲中四女生情海翻波,任教經濟科的中年教師乘虛而入,去年7月1日晚單獨載她到鯉景灣海邊吹風,藉辭開解,要求女生「攬攬」及向她索吻,教師被控3項非禮罪,昨日罪成。裁判官狠批被告行為荒謬,證供前後多達20項矛盾,直斥他誤人子弟。

官斥濫用權力地位 非真心幫人

被告曾永祥(46歲)被控一項猥褻侵犯及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他出庭時雙手合十低頭,由妻子及數名親友陪同,包括藝人吳日言(Yan)。被告代表大律師求情指出,被告原本月入4.8萬元,因案已被停薪留職,需依靠任職物業管理助理經理、月入3萬元的妻子,另需照顧9歲及7歲的子女,以及供養父母。

大律師又呈上4封求情信,分別由被告教會神父、曾任職學校的副校長、任職浸大講師的大舅撰寫,信中表揚被告盡力做事,與學生亦師亦友,人格值得信任。但當大律師指被告之前亦有單獨輔導3名女學生時,裁判官謝沈智慧即時質疑:「只係佢哋單純,咁多次都係女仔,係咪咁橋?」裁判官直指被告帶情緒不佳的女同學單獨外出,女生哭泣是預期之內,「被告竟愈來愈大膽,濫用權力及地位,並非真心錫佢」。

謝沈智慧指涉案女生誠實可靠,證供清晰堅定,相反被告證供有近20處分歧。她又指被告私下約女學生外出,違反專業操守及常理,「你誤人子弟,唔適合教書」。她指案件涉及違反誠信,監禁是無可避免。她將案押後至2月11日判刑,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ESCC44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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