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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後被炒 女文員索償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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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19日 06:35
2013年03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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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運輸公司女資料操作員2011年間得悉懷孕及患小腸氣,將喜訊告知公司後3天即被解僱,她日前透過平機會入稟控告前僱主,要求對方賠償其收入等損失。


原訴人李佩霞,被告為李的前僱主黃蘇記運輸有限公司。李於2011年8月29日起在該公司任資料操作員,月入1.1萬元。入稟狀指李於同年10月16日腹痛入院,檢查後發現患小腸氣,翌日李獲告知懷孕,她將喜訊告知公司部門主管及董事。同月20日,李雖已出院,但根據醫生發出的病假,她可休養至同月24日才上班。詎料10月20日,李在早上致電公司請病假,晚上即接到部門主管陳家俊來電,聲稱與董事及相關同事開會決定即時解僱李,只向她發放7天代通知金,她亦不獲病假期間的津貼。


原訴一方指出,公司過去從未就其工作表現向她發警告信,而她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對被解僱感惶恐及無助,至今她仍未找到新工作,1年多來蒙受共17.05萬元收入及其他損失,故入稟向被告追討。


【案件編號:DCEO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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