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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屋如雨後春筍 執法勿釋錯信息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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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06日 06:35
2013年05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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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界鄉村非法霸地興建寮屋的情况愈來愈嚴重,一些「住客」更與土地業權人發生業權糾紛。市區樓價租金急升,新界寮屋早已有價有市,而政府銳意發展新界鄉郊亦有可能吸引更多人加入寮屋行列。假如政府執法「歎慢板」,即等同向社會發出錯誤信息,變相鼓勵寮屋繼續急速「繁殖」,政府必須盡速加強執法,避免寮屋愈起愈多變成數十年前漫山遍野的寮屋區。


據本報今日報道,靠近上水鐵路站的雞嶺村,近兩年寮屋大幅「繁殖」,有寮屋由1間變3間,1層變2層,鐵皮屋變石屋。有原居民表示,單是近數星期新建成的寮屋就有兩三間,估計整個寮屋群多逾百間,部分更分間了多個房間,有獨立冷氣和廁所,甚至有圍牆及花園。有區議員表示,當中有人霸地興建寮屋再出租,更與土地業權人出現糾紛。


由寮屋的「擴建」速度可見,報道提及的寮屋群極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寮屋在其他新界村落極可能也在急速「繁殖」中,政府不能坐視不理。如果寮屋興建在政府官地之上,政府責無旁貸,必須加強執法;寮屋如果位於私人土地,業權人當然要負起最終責任,但政府同樣有責任確保鄉郊維持原貌。政府應盡量簡化程序,協助地主保障私人業權,假如業權人愛理不理或無能為力,政府就要考慮出手。


上世紀中葉難民湧入香港,寮屋湧現,港英政府在1982年登記全港寮屋並凍結數目,將之列為「暫准存在」的非法構築物,將來若清拆寮屋,已登記的居民經資產審查後可入住公屋。1982年之後興建的寮屋則屬須取締的非法構築物。


地政總署表示,政府現時的寮屋政策是控制寮屋的增長,包括透過定期巡邏,防止在政府土地和已批租的私人農地上的僭建活動,並會即時清拆新的搭建物。只是,就上水雞嶺的情况而言,有當地居民表示,近年寮屋興建的數量遠較清拆的為多,政府的做法等同向社會發出一個極為錯誤的信息,就是清拆寮屋並非優先處理的事項,興建了寮屋,政府也不會即時取締,猶如默許其存在,甚至等同變相鼓勵寮屋不斷「繁殖」。


政府早前宣布發展新界東北,相關地點的鄉村寮屋即大幅加租,可見不論合法還是非法的寮屋均屬有價有市。雖然近年才興建的非法寮屋不會獲得上樓安置,但屋價及租金相對便宜,居民也可能得到不同的賠償或優惠,有一定吸引力。香港正鬧土地荒,政府又銳意發展新界鄉郊,假如政府執法不力,勢將吸引更多人加入寮屋行列。這是一個極為危險的信號,一旦公眾誤以為政府不再打算管制寮屋擴展,雪球定會愈滾愈大,隨時一發不可收拾。


政府固然有責任理順樓市讓基層有屋可住毋須蝸居寮屋,但同時必須加強執法,避免寮屋區再現。政府部門執法不力或互相推諉最終致問題嚴重惡化的例子,時有所聞。新界丁屋村屋僭建問題,至今尾大不掉,新界農地非法填平魚塘建屋的情况亦不時發生,令不少鄉郊美景面目全非,劏房在市區舊樓遍地開花,更曾發生嚴重意外導致傷亡,統統都與政府取締不力有關,政府決不能在寮屋問題上,重蹈僭建、填塘與劏房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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