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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樓價飈升衍生的住屋問題,令非法寮屋更有市場,近年有不少人專門覷準一些土地業權人已移民或離世的新界農地,霸佔並興建寮屋,但地政總署不會輕易清拆私人土地上的非法寮屋,業權人收回土地的過程亦不容易。有律師指出,霸地起屋者將寮屋「頂」給買家,那張合約雖沒有業權效力,但將來可作為買家對土地逆權侵佔的理據。
20世紀中葉大量難民湧入香港,不少人在市區或新界興建寮屋居住,如50年代的石硤尾寮屋區和至今未拆的薄扶林村,港英政府在1982年登記全港寮屋,凍結寮屋數目,登記了的寮屋屬「暫准存在」的非法構築物,當局並在1984/85年登記寮屋居民身分,將來若清拆寮屋,這些已登記的寮屋居民經資產審查合資格後可入住公屋。1982年之後興建的寮屋則屬須取締的非法構築物。
陳劍青﹕基層難捱貴租方住寮屋
上水雞嶺村西南面一大塊土地,按分區計劃大綱圖是農地用途,在農地耕作的人可以向政府申請興建400方呎兩層的臨時牌照屋,但不可以擴建,也不可以轉售。
新界東北發展關注組成員陳劍青表示,近年新界寮屋增加,是因為不少低收入、基層市民以至南亞裔人因為負擔不起高昂租金,而要租住新界寮屋,一旦要收地時,這些租客是最無助的一群。他認為政府應多建公屋,以及重新設立租金管制,讓基層市民有穩定的住屋生活。
律師﹕租客無保障
律師黃國桐表示,這些寮屋屬不應存在的建築物,政府「話拆就拆」,租客並沒有任何保障。若有人購入寮屋,那張「頂讓」的文件可以成為10多年後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的證據。不過,他強調,逆權侵佔只限土地,未經城規會批准改變用途,將來寮屋居民佔有的都只是農地,不會因為長期居住而變成住宅地,寮屋仍然必須清拆。
20世紀中葉大量難民湧入香港,不少人在市區或新界興建寮屋居住,如50年代的石硤尾寮屋區和至今未拆的薄扶林村,港英政府在1982年登記全港寮屋,凍結寮屋數目,登記了的寮屋屬「暫准存在」的非法構築物,當局並在1984/85年登記寮屋居民身分,將來若清拆寮屋,這些已登記的寮屋居民經資產審查合資格後可入住公屋。1982年之後興建的寮屋則屬須取締的非法構築物。
陳劍青﹕基層難捱貴租方住寮屋
上水雞嶺村西南面一大塊土地,按分區計劃大綱圖是農地用途,在農地耕作的人可以向政府申請興建400方呎兩層的臨時牌照屋,但不可以擴建,也不可以轉售。
新界東北發展關注組成員陳劍青表示,近年新界寮屋增加,是因為不少低收入、基層市民以至南亞裔人因為負擔不起高昂租金,而要租住新界寮屋,一旦要收地時,這些租客是最無助的一群。他認為政府應多建公屋,以及重新設立租金管制,讓基層市民有穩定的住屋生活。
律師﹕租客無保障
律師黃國桐表示,這些寮屋屬不應存在的建築物,政府「話拆就拆」,租客並沒有任何保障。若有人購入寮屋,那張「頂讓」的文件可以成為10多年後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的證據。不過,他強調,逆權侵佔只限土地,未經城規會批准改變用途,將來寮屋居民佔有的都只是農地,不會因為長期居住而變成住宅地,寮屋仍然必須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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