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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擬專責會查湯顯明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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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07日 06:35
2013年05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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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上周否決以特權法,調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耗費公帑送禮及頻繁宴請內地官員事件。工黨何秀蘭及公民黨郭榮鏗別闢蹊徑,首次引用《議事規則》於明日大會提交呈請書,要求成立專責委員會跟進,但委員會無權強制傳召證人作證。


無權強制傳召證人

《議事規則》20條列明,議員可向立法會書面提交呈請書,若有議員即時起立,要求將呈請書交予專責委員會處理,並獲不少於20名議員起立支持,便會交由委員會處理。專責委員會即如立法會就個別事項成立的小組委員會。立法會曾於2000年及2003年,分別就南京大屠殺及SARS提交呈請書,但止於發言,未有要求成立委員會。


何秀蘭指出,雖然委員會未獲賦權行使特權法,無法強制傳召證人,但認為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表明會全力配合立法會調查,期望他會信守諾言。她稱,現時是「見步行步,直到行唔到為止」,已獲泛民支持,相信可獲通過,本周五由內會商討成立委員會細節,預計需要準備1至2個月才能成立,將會邀請湯顯明、白韞六和廉署社關處長穆斐文出席會議。


另外,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日前接受訪問,他在訪問提及廉署近年出現不少問題,但未有提及廉署舉證粗疏。他指廉署近年出現的問題,包括青黃不接,而包括曾被視為「明日之星」的首席調查主任阮律文被捕但無被起訴,廉署後來無公布原因,而社會及立法會也沒有跟進。最近的湯顯明事件,他擔心是「冰山未見底」,指廉署對前線人員監管嚴密,但對廉政最高層人員,卻缺乏足夠制度上的制衡,故需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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