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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屢遇不幸的失明青年與中度弱視學弟識於微時,求學期間在廁所嘗試肛交。事隔3年半,學弟向女友透露事件,終由社工揭發。失明青年昨日承認與21歲以下男子肛交,獲准保釋候判,庭上揭露被告疑曾在校內遭舍監侵犯。
辯方稱遭母離棄身世可憐
22歲被告承認2008年5月至6月某日下午,在心光學校與當時14歲的X肛交。辯方大律師求情時形容被告身世可憐,出生已患弱視,遭母親離棄,父親經常出入監獄,被告由祖父母照顧至7歲,轉交社署看管。被告自14歲起在心光留宿,其眼疾不斷惡化,手術無效,16歲終告失明。
辯方強調被告求學時除了在課堂與異性一同上課,沒有時間擴展社交圈子,經心理輔導後已戒除不正確行為。辯方又稱被告曾捲入校內舍監非禮案,當時主審裁判官雖指被告供辭可靠,最終仍判舍監罪脫。
被告與中度弱視的事主X自小學已相識,兩人事發時分屬心光的師兄弟。被告當日中午走到圖書館,要求X隨他到校內4樓的傷殘人士廁格。二人共處一格,被告褪下X的褲,雙手撫弄X的陰莖。X接着跪下為他口交,不久被告與X肛交,但聽見有人進入廁所,二人嚇得停下來。被告沒有用避孕套亦沒有射精,之後離開洗手間。至2011年11月,X向女友透露事件,轉告社工跟進,其後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法官索取感化及心理報告等,至本月28日判刑。
【案件編號﹕HCCC317/12】
辯方稱遭母離棄身世可憐
22歲被告承認2008年5月至6月某日下午,在心光學校與當時14歲的X肛交。辯方大律師求情時形容被告身世可憐,出生已患弱視,遭母親離棄,父親經常出入監獄,被告由祖父母照顧至7歲,轉交社署看管。被告自14歲起在心光留宿,其眼疾不斷惡化,手術無效,16歲終告失明。
辯方強調被告求學時除了在課堂與異性一同上課,沒有時間擴展社交圈子,經心理輔導後已戒除不正確行為。辯方又稱被告曾捲入校內舍監非禮案,當時主審裁判官雖指被告供辭可靠,最終仍判舍監罪脫。
被告與中度弱視的事主X自小學已相識,兩人事發時分屬心光的師兄弟。被告當日中午走到圖書館,要求X隨他到校內4樓的傷殘人士廁格。二人共處一格,被告褪下X的褲,雙手撫弄X的陰莖。X接着跪下為他口交,不久被告與X肛交,但聽見有人進入廁所,二人嚇得停下來。被告沒有用避孕套亦沒有射精,之後離開洗手間。至2011年11月,X向女友透露事件,轉告社工跟進,其後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法官索取感化及心理報告等,至本月28日判刑。
【案件編號﹕HCCC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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