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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圈五大疑惑(上)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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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09日 22:35
2013年05月09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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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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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時尚圈愈久,看千奇百怪的事愈多,我想不通的疑惑也愈多,包括如下:

核心價值

近年我最大的迷思是人人琅琅上口「核心價值」,彷彿流行性感冒。政客談香港核心價值,名牌公關則談名牌核心價值,連新晉品牌向我介紹幾個新手袋,只是袋身的兩側開口可以拉闊,令容量大些,也可以扯上是品牌的核心價值,令我幾乎沒翻白眼!這樣的手袋設計在市面上多得很呢!頂多只可稱為設計特色,怎麽一下子「升呢」為核心價值?啊哈!


什麽是核心價值?我常懷疑將這名詞最愛掛在嘴邊的人其實也不甚了了,只是順口溜吧了!最好先看看被美國Forbes評為20世紀20本最佳商管暢銷書的Built To Last,作者是史丹福大學兩位商管教授Jim Collins和Jerry I. Porras。他倆在該著作內最先提倡了「核心價值」這概念,指企業或品牌最基本而恆久的價值觀、信念和原則,從核心價值引導品牌管理、策略、產品設計和服務等等,以建構和貫徹有效的企業或品牌願景,才是在市場上歷久不衰的成功關鍵。


所以作為受眾,我明白Apple的核心價值是「不同凡想」(Think Different),也體現在它的產品設計、專賣店裝潢和服務等等,但一個手袋的兩側開口可以拉闊,令容量大些,究竟又是什麼核心價值呢?

跨界合作

千禧年後時尚界最盛行的搞作,活像病毒傳播般,只要是雙方攜手合作,任何人和任何事都會冠名為跨界合作crossover,加上「×」這個符號。連雜誌為品牌做的專題報道,也稱為跨界合作,啊哈!但我從頭到尾看了通篇專題報道,除了只見品牌的身影外,並沒看到任何與雜誌相關的圖騰文化象徵,亦沒看到雙方合作設計了些什麼東西,除了由雜誌負責編採攝影和刊印外。我不由得想什麼是跨界合作?媒體採訪報道或替客户做軟文廣告又是否算是跨界合作項目?


記得2001年最初帶起這跨界合作風潮的是Marc Jacobs與美國塗鴉藝術家Stephen Sprouse 跨界合作炮製了嶄新的Louis Vuitton Graffiti手袋;亦有Yohji Yamamoto跨界為Adidas設計限量版時髦運動鞋,成為了後來Y-3誕生的前傳。這統統在當年不光是令人意想不到的跨界組合,擦出新火花,亦為日後林林總總各式跨界合作寫下定義。


歸根究柢,跨界合作便是藉着雙方出其不意的反差對比組合帶來市場衝擊力,體現於雙方合作的嶄新產品設計或object上,彼此亦各取所需和各得其所。正如當年Yohji得力於Adidas的財力和宣傳營銷網絡,將名字和產品設計輕易覆蓋於全球和滲透於各階層;Adidas則藉着Yohji之助,由運動品牌火速成為潮牌,吸引了一眾潮人粉絲,擴闊了顧客層面,亦成為時尚的代名詞。


若雙方合作沒有產生任何object,只是主體與旁觀報道者以及傳播載體的關係,我難免想為什麼媒體報道天災人禍等等,又不屬於與警局、消防局跨界合作呢?

文、圖 王麗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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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方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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