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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菲傭被捕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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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09日 06:35
2013年05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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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菲傭因下體流血到醫院求診,檢查時被懷疑剛分娩,警員之後在其僱主洋房廁所找到嬰屍,菲傭以涉「隱瞞嬰兒出生」被捕,未知其僱主、腸胃及肝臟科專科醫生事前是否知悉其懷孕。家傭僱主協會稱,為免外傭受聘前已懷孕,影響日後工作,僱主應在其來港時安排驗身,並要求申報「無懷孕」,他日若有爭議也可能免賠償。肇事菲傭倘刑事罪成,僱主毋須賠償便可解僱。


下體流血求診揭發

昨凌晨1時許,沙田九肚山寶柏苑一間獨立洋房的26歲菲律賓籍女傭下體流血,向僱主求助後,由僱主陪同到威爾斯醫院求診,醫護人員治理及檢驗時懷疑女傭分娩不久,遂通知警方。警方接報到洋房調查,在女傭的套房洗手間內,找到一具連胎盤及臍帶的男嬰屍體,嬰屍以毛巾和T恤包裹放在膠袋內,檢查後相信男嬰出生不久,在母體內約8個月大。


大批重案組探員在屋內帶走多袋證物,包括染血內褲、被褥及一袋黃色液體,需剖屍確定嬰兒死因和死亡時間,初時以涉嫌非法處理屍體拘捕菲傭,昨午改以「隱瞞嬰兒的出生」,案件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調查。


未知僱主是否知情

該洋房業主是腸胃及肝臟科專科醫生袁漢,袁曾任腸胃健康基金醫學委員會主席等,他擁有的物業除寶柏苑洋房外,還有北角賽西湖大廈一個單位。據悉他是菲傭的僱主,昨凌晨帶菲傭到醫院求診,至於他事前是否知道菲傭懷孕、菲傭來港工作前有否申報懷孕等,本報昨致電袁漢求證,他沒回應便掛線。被捕菲傭去年9月來港打工,按嬰屍生前在母體約8個月,即她來港前可能已懷孕。


協會﹕可聘前要求申報「無孕」

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表示,若外傭在受聘期間刑事罪成,僱主毋須賠償便可解僱,惟需支付回程機票讓其返家。羅續稱,女傭在受聘時懷孕受法例保障,僱主不能無故解僱,一般而言若僱主非常反感,可私下賠償,「但只賠兩個月糧都好好彩,一般都要賠3至4個月」。羅提醒外傭準僱主,如擔心外傭來港前已懷孕,可要求她申報「無懷孕」,並在來港初時安排驗身,倘證實懷孕,也可指控女傭涉嫌做虛假陳述,與她打官司後或可避免賠償。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的「隱瞞嬰兒的出生」,若意圖隱瞞嬰兒出生的事實而以任何方式處置其屍體,不論嬰兒在出生之前、之時或之後死亡,均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囚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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