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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被告﹕去年初警邀預約赴署拘捕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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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0日 06:35
2013年05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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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陳玉峰涉參與及協助2011年七一遊行後的集會,被提出檢控的9人中,只有陳是相隔近兩年才被控,其餘8人則早於去年已被法庭判罰款或判守行為。已被判罰款的社運中人洪曉嫻憶述,警方在處理案件時,拘捕的形式古怪不一,例如去年向她提出檢控時,只以電話通知,並說她可預約時間才到警署「被拘捕」,又要求她協助聯絡其他同案中人,告訴他們被拘捕的消息。惟洪曉嫻當時拒絕協助,「警方咁多警力,為何要我幫你通知人?」


洪曉嫻憶述,她在2011年7月1日因遊行集會被捕後,警方在去年1月打電話通知她,說要落案起訴她,並透露同案涉及數人,問她可否協助聯絡這些人。洪曉嫻說,她當時告訴警方,她可以到警署,但不會協助警方聯絡其他人;警方又向她說,她需去警署報到,但時間可以預約。


被要求協助聯絡同案中人

最令洪曉嫻感到奇怪的是,警方由拘捕他們至完成檢控程序,沒有提到這宗案件仍有人要拘捕或找不到人。洪連同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6人,最終在去年9月各被判罰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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