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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兩船長下月高院審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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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0日 06:35
2013年05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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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國慶日導致39人死亡的南丫島海難,涉案兩名船長早前各被控39項誤殺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把提訊日定於今年6月14日,屆時案件將轉介至高院排期審訊。


涉案的港燈「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56歲)及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黎細明(55歲),事發時二人所駕駛的船隻在榕樹灣對開海面相撞,導致39人死及92人傷。


張炳良﹕從兩層次跟進調查報告

此外,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昨表示,南丫島海難的事故調查委員會,將從兩個層次跟進調查報告;若有公務員涉及行為失當,會按既定程序由部門內部調查;局方亦會成立小組,就報告提出的問題對海事處進行改革。


對於由曾負責救生衣規例、船隻發牌的海事處副處長童漢明領導內部調查,是否「自己人查自己人」,張炳良否認是徇私,強調會按程序秉公處理;但承認調查人員一定會比被調查者高級,故童並非海事處的內部調查對象。張說,調查結果將提交運輸及房屋局及公務員事務局,若有需要進行紀律程序,當局將有既定方法跟進。


【案件編號:ESCC1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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