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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拐帶販賣嬰兒情况嚴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2010年聯合發出《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通知,嚴打罪行。但民間送養與販賣兒童之間界線仍然模糊。
通知規定,「不是出於非法獲利目的,而是迫於生活困難,或者受重男輕女思想影響,私自將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給他人撫養,包括收取少量『營養費』、『感謝費』的,屬於民間送養行為,不能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惟因各地經濟水準不同,實際施行上常看到不同判案。
四川成都30歲男子趙×因無力撫養,將女嬰送人,收取2.5萬元「營養費」,法院認為數額巨大,去年7月拐賣罪成,判監5年半。而天津已婚男子王×和同居女友生下一名男嬰,因經濟拮据將孩子送予他人,並收取2萬元「營養費」,去年7月卻被判無罪。
收2.5萬判拐 2萬無罪
由於界線模糊,產子出售情况難以遏制。去年廣東省公安廳統一指揮9市警方聯合破獲的「7·18」販嬰專案,救出14名嬰兒。其中13名被親生父母賣出的嬰兒,因父母都擔心受刑責不敢現身,嬰兒一直留在惠州福利院內。
明報記者
通知規定,「不是出於非法獲利目的,而是迫於生活困難,或者受重男輕女思想影響,私自將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給他人撫養,包括收取少量『營養費』、『感謝費』的,屬於民間送養行為,不能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惟因各地經濟水準不同,實際施行上常看到不同判案。
四川成都30歲男子趙×因無力撫養,將女嬰送人,收取2.5萬元「營養費」,法院認為數額巨大,去年7月拐賣罪成,判監5年半。而天津已婚男子王×和同居女友生下一名男嬰,因經濟拮据將孩子送予他人,並收取2萬元「營養費」,去年7月卻被判無罪。
收2.5萬判拐 2萬無罪
由於界線模糊,產子出售情况難以遏制。去年廣東省公安廳統一指揮9市警方聯合破獲的「7·18」販嬰專案,救出14名嬰兒。其中13名被親生父母賣出的嬰兒,因父母都擔心受刑責不敢現身,嬰兒一直留在惠州福利院內。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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