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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韞六親刑事查湯顯明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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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5日 06:35
2013年05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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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律政司昨公布,經小心考慮後,決定由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領導內部調查小組,調查數宗涉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投訴。律政司稱,按現有資料,有足夠理據調查湯涉嫌干犯《防止賄賂條例》和普通法「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的指控。這是廉署成立39年來首度調查前任專員,亦是首宗由廉政專員親率的調查。


中聯辦有否豁免權 律政司今回覆

湯顯明曾以公帑向內地官員送禮,多次宴請中聯辦及內地官員,廉署是否有權調查他們甚至起訴,中聯辦對此有無豁免權?律政司稱,由於需翻查大量文件,要留待今日回答。另外,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周六公開聆訊,跟進廉署社關處開支,包括兩宗超支宴請,湯顯明已允出席(見另稿)。


湯顯明早前被本報揭發,疑以公帑超支豪宴內地官員、攜女朋友出席公帑活動及以公帑送禮等,包括議員在內的多名巿民早前到廉署舉報。醜聞曝光後兩個多星期,律政司昨發表聲明,表示雖然警方有刑事調查能力,但廉署是擁有權力處理這類投訴的專門機構,亦有處理這類投訴的知識及經驗,由廉署調查「較為恰當」。


律政司:廉署調查「較恰當」

律政司稱,廉署有經驗豐富的內部調查隊伍,負責調查廉署人員的失誤或濫權投訴;現任專員白韞六未有涉及指控中的不當行為,能恰當地領導調查工作。律政司又提出此案調查人員的3項準則﹕不涉湯顯明的活動、與湯沒有任何連繫,以及沒有實際或觀感上的利益衝突或專業困難(見表)。


廉署昨亦發表聲明,強調專員向特首負責,不受任何人指示和管轄,確保不偏不倚、大公無私履行職責。調查由專員直接領導,成員包括俗稱「L組」的內部調查及監察組首席調查主任,以及部門內數名現任或前任L組人員。


調查完畢後,廉署會向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尋求法律意見,調查期間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


前調查主任:查專員「聞所未聞」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說,內部調查專員是「聞所未聞」,不少前同事都稱湯顯明不是自己人,不會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顧慮。他指調查須增透明度,必須公布調查結果。林認為,立法會帳委會的提問並非刑事調查,亦非法庭證據,湯顯明沒有理由以此為藉口而保持緘默。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估計,湯可能會以「有刑事案調查中」為由,只在立法會上宣讀聲明而拒絕回應,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亦估計湯或行使緘默權。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稱,湯顯明涉以假單據申領開支,甚至涉行賄以換取政協之位,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湯涉花錢與公務無關的飲食,則可能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湯前上司、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稱,由專員領導的高規格調查團隊,加上內部監察,有信心廉署秉公辦理。


■明報報料熱線[email protected]/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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