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王永平﹕公僕外訪觀光無規限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6日 06:35
2013年05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表示,公務員守則中,不會明確規限公務員外訪時,工作與觀光的時限比例。他認為,不應因一些個別個案,而規限公務員外訪時的觀光時限,否則,便是不信任大部分公務員。不過,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應修訂公務員守則,避免有公務員藉外訪「玩多過做」。


指行程須上司審批

王永平表示,公務員外訪須先得到上司批准,而廉政專員的外訪理應要得到特首批准。申請人要將外訪已訂下的行程,提交上司審批,上司亦要確保外訪和行程合理。舉例「到北京,接待單位帶你到長城看看,或在行程最後一天,帶你自費買點手信」,這些應屬可以接受,但若「4天行程,只有1天公務,3天都是觀光」,這便不合理。他表示,很多事情很難一刀切,他認為絕大部分公務員行事都是合理及審慎理財,不應因為一些個案而規管公務員外訪時的觀光時限。


議員促修訂公僕守則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則認為,湯顯明探訪四川災區,「玩多過做」,是對不起市民。


何認為,公務員時刻應以市民為重,絕不能以「不好意思拒絕」,而習染一些送禮、收禮、款待等作風。現時公務員守則是「對斯文人的守則」,而現時有極端例子曝光,政府必須考慮修訂守則,訂明公務員外訪時,除非生病,必須訂明每天的工作時間,務求避免不必要的外遊觀光。


本報昨向公務員事務局提問,有沒有制訂公務員外訪時工作與觀光指引,在截稿前未獲回覆。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