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07日 09:27
【 判刑 • 旺角縱火案 • 判監四個月 】
今年2月29日,有人於旺角以雜物堵路及縱火。兩名男子(年齡為31及42歲)把紙張投入一個正燃燒中的垃圾桶,當場被警方拘捕。
兩名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縱火」罪,並於(10月5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監禁四個月。
法庭指控罪性質嚴重,有機會危害公眾安全,須判以阻嚇性刑罰
今年2月29日,有人於旺角以雜物堵路及縱火。兩名男子(年齡為31及42歲)把紙張投入一個正燃燒中的垃圾桶,當場被警方拘捕。
兩名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縱火」罪,並於(10月5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監禁四個月。
法庭指控罪性質嚴重,有機會危害公眾安全,須判以阻嚇性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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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07日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