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 07:17
【判決 • 於社交平台上呼籲市民包圍新屋嶺 •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去年 9 月19至21日,38歲男子在網上社交平台以網名「金正恩」發帖文並呼籲市民包圍新屋嶺扣留中心。
被告早前否認「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並在審訊期間承認帖文提及警方性侵甚至殺害示威者的說法是虛構的,目的是為引起他人對扣留中心的關注。案件經審訊後,昨日(10月19日)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還押至11月3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在判決時指,新屋嶺扣留中心屬警方設施,被告號召「全民包圍」及「救出」示威者定必會引致暴力行為,認為被告煽惑他人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並形容被告是不負責任的網絡使用者。
去年 9 月19至21日,38歲男子在網上社交平台以網名「金正恩」發帖文並呼籲市民包圍新屋嶺扣留中心。
被告早前否認「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並在審訊期間承認帖文提及警方性侵甚至殺害示威者的說法是虛構的,目的是為引起他人對扣留中心的關注。案件經審訊後,昨日(10月19日)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還押至11月3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在判決時指,新屋嶺扣留中心屬警方設施,被告號召「全民包圍」及「救出」示威者定必會引致暴力行為,認為被告煽惑他人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並形容被告是不負責任的網絡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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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2日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