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 06:40
【 判刑 • 三人於旺角向內地遊客及途人施襲 • 分別判監15個月及四年】
去年10月5日,兩男一女( 年齡介乎23歲至57歲)於旺角襲擊一名路過的內地遊客,其後,57歲男被告再襲擊另一名男途人。
三名被告早前承認「有意圖傷人」及「傷人」等罪名,今日(10月28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15個月及四年。
法官指出,法律不容他人進行報復。無論出於甚麼原因,亦不可以行私刑或因對方與自己的背景或意見不同而作出報復行為。
去年10月5日,兩男一女( 年齡介乎23歲至57歲)於旺角襲擊一名路過的內地遊客,其後,57歲男被告再襲擊另一名男途人。
三名被告早前承認「有意圖傷人」及「傷人」等罪名,今日(10月28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15個月及四年。
法官指出,法律不容他人進行報復。無論出於甚麼原因,亦不可以行私刑或因對方與自己的背景或意見不同而作出報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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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