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5日 08:30
【 刑期覆核 • 由入獄14日改判入獄七個月 】
去年6月12日,一名33歲男子在金鐘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將鐵馬搬到政府總部外。
被告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被判處監禁14日。
律政司認為原審裁判官判處被告監禁兩星期並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故申請刑期覆核。
上訴庭法官接納律政司刑期覆核申請,並於今日(11月23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指原審裁判官原則上出錯,判刑過輕,改判監禁七個月。
去年6月12日,一名33歲男子在金鐘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將鐵馬搬到政府總部外。
被告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被判處監禁14日。
律政司認為原審裁判官判處被告監禁兩星期並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故申請刑期覆核。
上訴庭法官接納律政司刑期覆核申請,並於今日(11月23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指原審裁判官原則上出錯,判刑過輕,改判監禁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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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