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9日 09:01
判刑 • 向警投擲水樽 • 判監五星期 】
2019年10月21日,一名24歲男子在元朗鳳攸北街附近,向一名正在追截疑犯的警員投擲水樽。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罪,(1月26日)在屯門法院被判監五星期。
2019年10月21日,一名24歲男子在元朗鳳攸北街附近,向一名正在追截疑犯的警員投擲水樽。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罪,(1月26日)在屯門法院被判監五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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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