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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 • 男子在食肆內揮刀 • 監禁三個...

2021年01月31日 06:22
判刑 • 男子在食肆內揮刀 • 監禁三個月】
2019年10月5日,一名45歲男子於屯門一間食肆內向政見不同的人揮刀。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1月2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處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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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to
2021年01月31日 07:07
真係唔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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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cw
2021年01月31日 06:43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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