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uipy 2021年03月27日 10:16 2019年7月28日,三人在上環參與暴動被捕。去年7月24日,三人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要求釐清「合謀犯罪」原則是否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如果適用,是否要被告在場才構成犯罪必要元素。 0 0 0 書籤 留言 (0) leecw 2021年03月27日 10:30 多謝分享 2 舉報 修改 刪除 登入即可留言
2021年03月27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