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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刑 • 「襲擊警務人員」罪成 • ...

2020年10月23日 06:11
【 判刑 • 「襲擊警務人員」罪成 • 判監三星期 】
去年 10 月26日,一名38歲男子行經觀塘道某油站期間,因不滿警員在場拉起封鎖線,以手肘撞向一名警長胸口,及拗其手指,其後被警務人員以「襲擊警務人員」及「未能出示身份證」罪拘捕。
被告早前承認「未能出示身份證」罪但否認「襲擊警務人員」罪,今日(10月21日)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襲擊警務人員」及「未能出示身份證」罪罪成。
裁判官在判決時指,「襲擊警務人員」屬非常嚴重控罪,不能姑息,而且被告無悔意,故判處監禁三星期及罰款500元。
【 判刑 • 「襲擊警務人員」罪成 • 判監三星期 】
去年 10 月26日,一名38歲男子行經觀塘道某油站期間,因不滿警員在場拉起封鎖線,以手肘撞向一名警長胸口,及拗其手指,其後被警務人員以「襲擊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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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to
2020年10月23日 14:02
多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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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2020年10月23日 06:22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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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uipy
2020年10月23日 06:19
多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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