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1日 07:39
【 判刑 • 以雨傘破壞港鐵閉路電視 • 判監三星期 】
今年5月24日,25歲男子在馬鞍山大水坑站用雨傘擊打港鐵的閉路電視鏡頭。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10月29日)於沙田裁判法審訊前,承認「刑事損壞」罪,被判監禁三星期及向港鐵賠償港幣600元。
裁判官接納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預謀,但強調宣洩情緒並非求情理由。
今年5月24日,25歲男子在馬鞍山大水坑站用雨傘擊打港鐵的閉路電視鏡頭。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10月29日)於沙田裁判法審訊前,承認「刑事損壞」罪,被判監禁三星期及向港鐵賠償港幣600元。
裁判官接納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預謀,但強調宣洩情緒並非求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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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