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1日 07:41
【 判刑 • 跳閘被截停後襲擊休班警 • 判監三周 】
去年9月8日,26歲男子於港鐵鰂魚涌站「跳閘」後被休班警截停,期間打傷休班警的左眼。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10月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三周。
裁判官指出,被告襲擊警員的眼部,致對方結膜下出血,傷勢嚴重,必須判處阻嚇式刑罰。
去年9月8日,26歲男子於港鐵鰂魚涌站「跳閘」後被休班警截停,期間打傷休班警的左眼。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10月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三周。
裁判官指出,被告襲擊警員的眼部,致對方結膜下出血,傷勢嚴重,必須判處阻嚇式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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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 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