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4日 08:40
【 判刑 • 九人旺角「非法集結」罪成 • 判監四至六個月等 】
去年8月3日,九名男女(年齡介乎16歲至35歲,包括六名學生)於旺角一帶參與非法集結被捕,其中一名16歲男學生被搜出雷射槍。
九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管有雷射槍的男被告同時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罪成。早前(10月19日),其中四名被告被判監四個月。今日(11月2日),餘下五名被告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勞敎中心或監禁四至六個月。
裁判官在判決時指,警方已警告人群散去否則武力驅散,人群後退但並未散去,致兩旁店舖關門,必然是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令人合理地害怕會破壞社會安寧。裁判官亦指出,示威者有足夠時間選擇離開,不相信有圍觀者或過路人混入示威群眾之中。
去年8月3日,九名男女(年齡介乎16歲至35歲,包括六名學生)於旺角一帶參與非法集結被捕,其中一名16歲男學生被搜出雷射槍。
九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管有雷射槍的男被告同時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罪成。早前(10月19日),其中四名被告被判監四個月。今日(11月2日),餘下五名被告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勞敎中心或監禁四至六個月。
裁判官在判決時指,警方已警告人群散去否則武力驅散,人群後退但並未散去,致兩旁店舖關門,必然是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令人合理地害怕會破壞社會安寧。裁判官亦指出,示威者有足夠時間選擇離開,不相信有圍觀者或過路人混入示威群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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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4日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