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8日 10:08
【判刑 • 兩男子非法集結罪成 • 判監三至四個月】
去年9月4日,大批示威者包圍港鐵寶琳站、破壞站內設施及包圍襲擊一名休班港鐵站長。兩名男子(21及23歲)當場被捕。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今日(11月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禁三至四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凡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案,就需要考慮判監。裁判官亦強調,兩名被告以面巾及手部遮蓋容貌來掩飾身分,增加警方調查的難度,令案情更加嚴重。
去年9月4日,大批示威者包圍港鐵寶琳站、破壞站內設施及包圍襲擊一名休班港鐵站長。兩名男子(21及23歲)當場被捕。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今日(11月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禁三至四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凡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案,就需要考慮判監。裁判官亦強調,兩名被告以面巾及手部遮蓋容貌來掩飾身分,增加警方調查的難度,令案情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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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8日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