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 08:22
【判刑 • 食肆內遊蕩 • 判監九個月】
去年12月26日,一名36歲男子於大埔一間食肆內搗亂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遊蕩」罪名成立,(11月1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九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與搗亂的蒙面人進出涉案食肆,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的具體搗亂行為,但被告出現屬支持及鼓勵搗亂,行為比勒索商鋪的黑社會更差。
去年12月26日,一名36歲男子於大埔一間食肆內搗亂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遊蕩」罪名成立,(11月1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九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與搗亂的蒙面人進出涉案食肆,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的具體搗亂行為,但被告出現屬支持及鼓勵搗亂,行為比勒索商鋪的黑社會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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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