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1日 10:29
【判刑 • 向警車投擲汽油彈 • 判監38個月】
去年10月20日,一名22歲男子於旺角向警車投擲正在燃燒的汽油彈,當場被捕。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今日(11月19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38個月。
法官指,被告早已手持正在燃燒的汽油彈,證明被告是有預謀犯案。如火勢不是及時被撲滅,可引致嚴重後果,判處監禁38個月
去年10月20日,一名22歲男子於旺角向警車投擲正在燃燒的汽油彈,當場被捕。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今日(11月19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38個月。
法官指,被告早已手持正在燃燒的汽油彈,證明被告是有預謀犯案。如火勢不是及時被撲滅,可引致嚴重後果,判處監禁38個月
留言 (0)
2020年11月21日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