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1日 07:53
2020年5月9日,一名49歲男子於大埔非法集結現場向警員投擲膠樽。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但在開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今日(3月9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擾亂秩序的行為,有機會激使其他在場人士破壞社會安寧,判處監禁是唯一的判刑選擇。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但在開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今日(3月9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擾亂秩序的行為,有機會激使其他在場人士破壞社會安寧,判處監禁是唯一的判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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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1日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