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cw 2021年03月13日 09:50 2019年10月13日,一名33歲男子在牛頭角道遊樂場一帶,被警方搜出一支雷射筆,被告因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日(3月1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三個月。 0 0 0 書籤 留言 (0) ttsuipy 2021年03月13日 09:58 多謝分享 1 舉報 修改 刪除 登入即可留言
2021年03月13日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