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cw 2021年03月17日 06:33 2019年10月13日,一名14歲男生與另外六名男女破壞葵芳新都會廣場一連鎖零售店舖,被控刑事毀壞罪,被告(3月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更生中心,並須向店舖賠償1134.5港元 0 0 0 書籤 留言 (0) miss.to 2021年03月17日 11:58 多謝! 0 舉報 修改 刪除 ttsuipy 2021年03月17日 06:40 多謝分享 1 舉報 修改 刪除 登入即可留言
2021年03月17日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