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cw 2021年03月20日 06:55 2019年9月19至21日,一名38歲男子於社交媒體平台以網名「金正恩」發帖文,虛構示威者於新屋嶺扣留中心內遭性侵及毆打,並煽動市民包圍新屋嶺扣留中心。被告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並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故申請刑期覆核 0 0 0 書籤 留言 (0) miss.to 2021年03月20日 09:23 好呀! 0 舉報 修改 刪除 ttsuipy 2021年03月20日 07:05 多謝分享 1 舉報 修改 刪除 登入即可留言
2021年03月20日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