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cw 2021年03月21日 10:52 2019年11月6日,一名16歲男學生於葵涌被搜出易燃液體、鎚、索帶及噴漆等物品被捕。 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成,(3月1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0 0 0 書籤 留言 (0) ttsuipy 2021年03月21日 11:01 多謝分享 1 舉報 修改 刪除 登入即可留言
2021年03月21日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