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青講場
2020年11月12日 08:24
受影響的空中服務員可最快一個月內完成修讀,完成課程後可即時獲得工作轉介機會,亦可銜接到其他課程,成為「醫美專業」...
2020年11月12日 08:23
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早前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提出推行強制休假制度,更好地保障打工仔身心健康;該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在深圳正式實施
2020年11月12日 08:23
【案件呼籲 • 野豬疑被傷害案】
(11月7日),有市民在黃竹坑道1號後山,發現兩名可疑男子懷疑用利器蓄意傷害一隻野豬,隨後逃去。警方於今晨(11月9日) 出動機動部隊及便裝探員到案發地點一帶的行山徑向行山人士派發問卷,以追緝涉案人士,及宣傳有關保護野生動物的訊息。
警方現正通緝一名中國籍男子(50-60歲),身高約1.6米,中等身材,案發時穿著黑色背心。任何人如目睹案發經過或有任何消息提供,請致電3660 6611 或9824 1367與西區重案組第一隊聯絡。
(11月7日),有市民在黃竹坑道1號後山,發現兩名可疑男子懷疑用利器蓄意傷害一隻野豬,隨後逃去。警方於今晨(11月9日) 出動機動部隊及便裝探員到案發地點一帶的行山徑向行山人士派發問卷,以追緝涉案人士,及宣傳有關保護野生動物的訊息。
警方現正通緝一名中國籍男子(50-60歲),身高約1.6米,中等身材,案發時穿著黑色背心。任何人如目睹案發經過或有任何消息提供,請致電3660 6611 或9824 1367與西區重案組第一隊聯絡。
2020年11月12日 08:22
【 捍衛香港 • 警察樂隊演奏版 】
早兩日小編喺茶餐廳食晏,聽到隔離枱有人用《捍衛香港》做電話鈴聲,證明呢首歌真係好正。上星期我哋聽過小清新版本,小編今次就走訪警察樂隊,見到佢哋密鑼緊鼓練緊呢首金曲!唔知有咩場合可以聽到呢個演奏版本呢?
足本MV,MP3及電話鈴聲可於警隊網頁下載:
https://www.police.gov.hk/.../03_police.../news_201030.html
早兩日小編喺茶餐廳食晏,聽到隔離枱有人用《捍衛香港》做電話鈴聲,證明呢首歌真係好正。上星期我哋聽過小清新版本,小編今次就走訪警察樂隊,見到佢哋密鑼緊鼓練緊呢首金曲!唔知有咩場合可以聽到呢個演奏版本呢?
足本MV,MP3及電話鈴聲可於警隊網頁下載:
https://www.police.gov.hk/.../03_police.../news_201030.html
2020年11月12日 08:22
【 法網恢恢 • 後果自負 】
由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反逃犯條例草案示威活動中,警方一共拘捕了10,148人,檢控了2,325人。被檢控的首三位罪行分別為「暴動」(690人)、「非法集結」(412人)及「藏有攻擊性武器」(337人)。其中,726人已完成司法程序,並有603人 ( 83%) 須承擔法律後果 (包括被定罪、簽保守行為、獲頒照顧或保護令)。
在疫情期間,市民除了要保持社交距離外,更要與罪惡保持絕對距離。犯法須負刑責,切勿以身試法。
由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反逃犯條例草案示威活動中,警方一共拘捕了10,148人,檢控了2,325人。被檢控的首三位罪行分別為「暴動」(690人)、「非法集結」(412人)及「藏有攻擊性武器」(337人)。其中,726人已完成司法程序,並有603人 ( 83%) 須承擔法律後果 (包括被定罪、簽保守行為、獲頒照顧或保護令)。
在疫情期間,市民除了要保持社交距離外,更要與罪惡保持絕對距離。犯法須負刑責,切勿以身試法。
2020年11月12日 08:22
【判刑 • 襲擊警務人員 • 判監30日】
今年3月21日,一名41歲男子於元朗兩度揮拳襲擊一名正在追截犯疑的警務人員。
被告早前否認襲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11月1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30日。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在警員制服疑犯時兩度施襲,是有意圖的襲警,而被告出拳後馬上逃跑,與為保護年輕人的辯解背道而馳,案情嚴重,所以監禁是合適刑罰。
今年3月21日,一名41歲男子於元朗兩度揮拳襲擊一名正在追截犯疑的警務人員。
被告早前否認襲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11月1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30日。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在警員制服疑犯時兩度施襲,是有意圖的襲警,而被告出拳後馬上逃跑,與為保護年輕人的辯解背道而馳,案情嚴重,所以監禁是合適刑罰。
2020年11月12日 08:22
【判刑 • 食肆內遊蕩 • 判監九個月】
去年12月26日,一名36歲男子於大埔一間食肆內搗亂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遊蕩」罪名成立,(11月1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九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與搗亂的蒙面人進出涉案食肆,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的具體搗亂行為,但被告出現屬支持及鼓勵搗亂,行為比勒索商鋪的黑社會更差。
去年12月26日,一名36歲男子於大埔一間食肆內搗亂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遊蕩」罪名成立,(11月1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九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與搗亂的蒙面人進出涉案食肆,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的具體搗亂行為,但被告出現屬支持及鼓勵搗亂,行為比勒索商鋪的黑社會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