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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地先斬後奏 林鄭﹕不接受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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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06日 21:35
2012年05月06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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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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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在電台節目中回應非法霸住官地問題,她指政府執法立場清晰,不接受有人先斬後奏,以先佔用官地、後補回申請的方式發展。至於目前非法佔用官地最高罰款為1萬元,林太透露,政府於2004年研究提高罰則,但當時認為修例費時,結果擱置,承認多年來未有檢討條例並不適合,當局將研究加強條例罰則。


最高罰款1萬 研增罰則

審計署早前揭露元朗大棠荔枝山莊非法霸佔官地長達18年未被檢控,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多名議員批評政府打擊非法霸佔官地不力。地政總署署長譚贛蘭表示,已把荔枝山莊個案轉介律政司,部門會視乎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檢控。


她承認,荔枝山莊業主06年就園內構築物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租約失敗後,有署方前線職員未有按照指引,將個案轉交土地管制組跟進,直至去年荔枝山莊再提申請,才令事件曝光。她強調事件屬個別個案,署方會檢視系統,確保不再發生同類事件。


地署﹕職員沒按指引處理荔枝山莊

民主黨甘乃威批評政府執法不力,因署方每年接獲約8000宗霸佔官地投訴,但僅檢控8宗,質疑政府會否因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介入,影響執法力度;工黨何秀蘭質疑地政總署為息事寧人,對違規個案寬鬆處理,以批出短期租約形式容許事主先佔用土地,再向署方補交申請。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表示,不能單以檢控數字衡量工作成效,發現佔用官地時,署方會先以檢控外的方式處理,讓事主自行糾正,若發現事主冥頑不靈才檢控。她強調,政府執法立場清晰,不會受個別人士言論影響,亦不接受有人先非法佔用官地,其後補回申請的先斬後奏方式作發展。譚贛蘭亦稱,署方不鼓勵先佔用後申請,每宗短期租約申請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土地用途、其他政府部門意見及居民反應等,過去亦有不少申請被拒。


譚贛蘭表示,地政總署處理土地管制的職員,由04年的131人倍增去年209人,霸佔官地的積壓個案,亦由08年的5700宗大減三成至去年3900宗。但她承認部分個案拖延10多年,有可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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