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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拆骨 被斥保育「打回原形」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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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31日 06:35
2012年05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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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一屆特區政府架構重組,將原有的發展局分拆,工作交由「文化局」及「房屋、規劃及地政局」接管,前者負責文物保育,後者擁有土地管理或規劃權。有保育學者和城市規劃師說,過去5年不少發展局成功保育個案,都是城市規劃和保育並行,透過當年新設的發展局長以土地政策鼓勵私人業主保存舊建築,如景賢里和聖公會建築群;他們擔心下屆政府將發展局分拆是「打回原形」,擔心文化局既無土地權亦無財力,或難將活化歷史建築工作向前推進。


候任特首梁振英提出的政府架構重組,成立了只有5年的發展局將會改組為房屋、規劃及地政局,但原屬發展局的文物保育工作,則交由新增的文化局負責。


稱保育與土地規劃不可分

自2006年起已開始留意中環街市去留,見證皇后、天星碼頭被拆的城市設計師吳永順形容將發展局分拆是「打回原形」,「變回7年前以錢為本的社會發展模式」,特別是重組後文化局與其他政策局之間需要協調,定會阻礙保育工作成效。


他接受專訪時解釋,保育和城市規劃不可分割,「有幢文物建築,政府決定拆唔拆,可能會為了保留建築,而放棄重建賣出的幾十億元。現時保育與發展都是發展局長的工作,她心中能夠有把尺;但日後房屋、規劃及地政局專責建屋,不賣地就等於庫房少了幾十億元,它又會不會配合另一個文化局的文物保育工作?」


吳永順舉例,5年來的保育工作比過去數十年做得好,如景賢里,靠「以地換地」的方式完成;聖公會建築群的保留,是靠「轉移地積比率」,都是土地規劃與保育並行的成功例子(見表)。


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李浩然指出,海外有不少例子,是將物質遺產保育與土地規劃工作合併,如新加坡的城市發展局已成立20多年,所有古蹟交由局方管轄;上海亦有土地資源局掌控保育工作;即使是澳門,上月亦通過法案,文化局將有法定權力,可要求在古蹟範圍不得展開新建或改建工程;相反,現時香港將發展局分拆,是走回頭路。


他說現時發展局長同時擔任「古物事務監督」,有權力叫停項目,如景賢里和何東花園例子,再有實權進行如「以地換地」的行動,擔心日後的文化局長無「牙力」向另一個政策局「取地」;他又說,文化局日後會主力負責西九項目,或變相忽略古蹟保育。


羅范稱政務司長會協調

候任特首辦主管羅范椒芬回應說,將物質遺產和非物質遺產交由文化局管理,在外國也有類似做法,而且現時保育政策已有清晰框架,不擔心將來土地政策配合不到。她又稱,政務司長是問責官員之首,將來處理保育政策需要協調時,政務司長也可在政策委員會上討論。


林鄭:保育基礎不會消失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則在電台節目上表示,發展局由2007年起負責文物保育工作,由同一局長處理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取適當平衡,為保育打好基礎。而在活化歷史建築同時,局方發現背後文化價值不可忽視,例如雷生春關乎中醫藥發展,美荷樓背後有香港公屋戶獅子山下的精神,因此將文物和文化交由同一個局處理,亦有優勝,相信過去的基礎不會煙消雲散。


明報記者 鄭穎瑩 阮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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