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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霞姐兩主腦囚終身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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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31日 06:35
2012年05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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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水埗女報販何慧霞(霞姐)13年前因拒絕替《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促銷,與兩報當時的發行商結怨而招致殺身之禍,一天清晨獨自開檔時被4名刀手斬殺。事發後13年,憑被定罪刀手出庭指證,兩名幕後主腦昨在高院被裁定謀殺罪成囚終身,霞姐終沉冤得雪,主審法官則慨嘆「公道來得太遲」。


案件經過16天審訊,陪審團昨退庭5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吳錫基(53歲)及蔡偉強(46歲)謀殺及以黑社會成員身分行事罪成。


驚訝被定罪 呼冤撼玻璃

被指是黑社會「14K」高層的吳錫基在宣布結果前,表現得神閒氣定,蹺着雙手並不時向旁聽席上的親人微笑,似是成竹在胸,故對被定罪顯得十分驚訝,頓時瞪大雙眼向陪審團怒目而視,更不斷在犯人欄內叫「我真係冤枉……冤枉到唔冤枉……真係無天理!」

其間法官警告吳會將他帶離犯人欄,吳一度保持安靜,但當法官判刑時,吳復怒吼「我屈到痺……我無做過」,曾輕輕將頭撼到跟前的玻璃,散庭時更一度賴着不肯離去,而其身旁的懲教人員則邊捉緊他邊不斷着他「放鬆啲」。至於次被告蔡偉強則一直表現沉默,只見他被帶離法庭前含淚望着旁聽席,不過據知已婚的他,其親人一直未有到庭旁聽。


官斥安排手下代罪可恥

法官貝珊判刑時斥兩被告以金錢作利誘,連夜組織手下殺害霞姐,事件於案發後13年始能將兩人定罪,「正如控方所指,對受害人及其家人來說,這公道來得太遲」,而被告可恥之處,不單安排手下犯案,之後還要手下做代罪羔羊,數名刀手事後願意出庭頂證兩被告,算是對霞姐的一點補償。法官最後依例判兩人謀殺罪終身監禁;至於以黑社會成員身分行事罪,則分別判兩人入獄5年及3年。


兩被告被控於1999年9月22日,在深水埗大埔道168至178號迎賓酒樓(現已易手)外,與盧漢興、李祖明、林自力、連宗偉、梁志鴻及一名在逃人謀殺女子何慧霞。


案情指在1999年9月,任《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代理的發行商青匯書報社向報販表示,因上述兩報章要促銷,要求報販多訂兩報且不設回紙機制,一眾報販反對,霞姐被推舉任代表,與代表青匯的蔡偉強談判,但多次會面仍是不歡而散。


而持有青匯八成股份的吳錫基被指聯同蔡偉強,在霞姐遇害前一晚,預備車及利刀指使下屬往教訓霞姐,事後則給錢予涉案刀手匿藏深圳。


【案件編號﹕HCCC3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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