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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蠻女友嚴管 青年縱火紓壓囚4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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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6日 06:35
2012年06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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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性格內向的學校課室助理,遭「野蠻女友」嚴格管束及禁與異性相處,但仍深愛女方,聲言「無佢唔想再生活」,更因而自殘。然而,男方因不時與女友及家人吵架,出現壓力及情緒問題,為宣泄縱火燒毁電單車、巴士等,總值263萬元,早前於區院承認9項縱火罪,昨判囚4年。


被告:沒女友不想生活

心理及精神報告顯示,被告鄧臻鍵(27歲)性格內向,朋友不多,自尊心及社交技巧低,小時受朋輩欺凌,感情依附女友,直言沒有女友便不想再生活,故面對她的過分要求,仍不懂如何紓緩壓力。報告揭示,他早前留醫小欖精神病院時,有自殘及情緒問題,強烈建議他接受心理輔導,加強自尊心、解難及控制情緒技巧。辯方稱,被告家人因本案感到震驚,更自責未有及早發現問題,被告亦願意賠償8萬元。


與女友仍為情侶

暫委法官陳仲衡判刑時透露,被告與「野蠻女友」仍為情侶,另報告顯示他極有可能患上情緒不穩定的人格障礙。陳官說,被告於2008年因盜竊被判社會服務令,早已行差踏錯,惟其家人一直不知情,至本案發生他們方如夢初醒;又指本案財物損失龐大,8萬元賠償只屬杯水車薪。但陳官接納被告無法宣泄情緒下犯案,案發地點人流不多,縱火後亦肯定火勢熄滅始離去,如非被告合作亦不能破案。


【案件編號:DCCC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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