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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商人陳振聰在爭產案敗訴後,須向勝訴的華懋慈善基金支付巨額訟費,而訟費金額早前陸續「埋單」,至昨日終於計算完畢。於原訟庭、上訴庭及終審法院連輸3場的陳振聰,便須向華懋慈善基金及臨時遺產管理人支付合共2.25億元訟費。
不過,上述2.25億元訟費,還未計算陳振聰一方請律師及大律師的費用。
陳振聰以龔如心情人身分,於龔病逝後拿出一份2006年遺囑,企圖爭奪價值逾數百億的華懋集團。爭產案在原訟庭審訊逾40天,但陳振聰被判敗訴。他不服上訴,亦再被上訴庭駁回。其中,單是原訟庭及上訴庭的訟費,陳振聰已須向華懋慈善基金分別支付8000萬元及1350萬元。
爭產案連輸3場
至去年底,陳振聰派出4人律師團在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當中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John Katz。不過,終院3位法官聽罷與訟雙方的陳辭後,短短數分鐘便拒絕向陳發出上訴許可,令爭產案官司畫上句號。
聆案官昨就上述終院聆訊的訟費頒令,陳須向基金一方支付約200萬元訟費,包括支付基金一方所聘請4人大律師團,即分別支付70萬元予資深大律師張健利、40萬元予大律師馬嘉駿、30萬元予大律師陳肇基,及10萬元予大律師李偉略,餘下50萬支付基金一方的律師事務所。
陳振聰一方昨提出反對,指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對案件熟悉,亦有多名律師協助,認為短短半天聆訊收取70萬元費用太高,又指大律師陳肇基並無出席當天聆訊,收費不應如此高。惟聆案官指出,本案案情非常複雜,所涉及金額龐大,又指張健利年資非常高,陳肇基亦有份準備書面陳辭,故頒下上述命令。另外,陳須向臨時遺產管理人支付1.3億元訟費,故單單是訟費,陳合共須支付共2.25億元。
【案件編號︰FAMV20/11】
不過,上述2.25億元訟費,還未計算陳振聰一方請律師及大律師的費用。
陳振聰以龔如心情人身分,於龔病逝後拿出一份2006年遺囑,企圖爭奪價值逾數百億的華懋集團。爭產案在原訟庭審訊逾40天,但陳振聰被判敗訴。他不服上訴,亦再被上訴庭駁回。其中,單是原訟庭及上訴庭的訟費,陳振聰已須向華懋慈善基金分別支付8000萬元及1350萬元。
爭產案連輸3場
至去年底,陳振聰派出4人律師團在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當中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John Katz。不過,終院3位法官聽罷與訟雙方的陳辭後,短短數分鐘便拒絕向陳發出上訴許可,令爭產案官司畫上句號。
聆案官昨就上述終院聆訊的訟費頒令,陳須向基金一方支付約200萬元訟費,包括支付基金一方所聘請4人大律師團,即分別支付70萬元予資深大律師張健利、40萬元予大律師馬嘉駿、30萬元予大律師陳肇基,及10萬元予大律師李偉略,餘下50萬支付基金一方的律師事務所。
陳振聰一方昨提出反對,指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對案件熟悉,亦有多名律師協助,認為短短半天聆訊收取70萬元費用太高,又指大律師陳肇基並無出席當天聆訊,收費不應如此高。惟聆案官指出,本案案情非常複雜,所涉及金額龐大,又指張健利年資非常高,陳肇基亦有份準備書面陳辭,故頒下上述命令。另外,陳須向臨時遺產管理人支付1.3億元訟費,故單單是訟費,陳合共須支付共2.25億元。
【案件編號︰FAMV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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