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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批陳「捉字蝨」 質疑應早交代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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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11日 06:35
2012年08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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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究竟什麼是「板間房」,什麼才叫「劏房」?發展局長陳茂波昨日有一番解釋,說「板間房」租客共用廚廁,「與現時所講的『劏房』,完全是兩回事」。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批評,陳的解釋「捉字蝨」,質疑陳既然承認購入物業時已有他口中所講的「板間房」,為何他不早早交代?


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稱,板房一般沒有獨立廁所,劏房有獨立廚廁,但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所有居住的房間,無論是「板房」還是「劏房」,只要密封到天花板,都要有至少一扇窗,窗戶必須面對外街,若向天井,則該天井面積至少要達226平方呎或以上,不管劏房抑或板房,未能滿足以上條件均視為違規。


海興大樓兩房違通風要求

捲入陳茂波劏房風波的大角嘴海興大樓單位,現時被間成3個房間出租。屋宇署早前到場視察,證實其中兩間房違規。景捷當年連租約買入該物業,買賣文件顯示單位被間成3個房間及兩格牀位,改建較現時更嚴重,有違規之嫌。


何鉅業強調,1990年代的板房同樣要滿足通風要求。但陳茂波被問及景捷的板房是否違規時,說自己沒有去過,故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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