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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丸大王姨舅種票囚兩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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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14日 21:35
2012年08月14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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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區議會選舉揭發多宗種票案,在京士栢區選虛報地址、且有投票的「牛丸大王」黃標的姨、舅二人,昨被判囚2個月,成為首宗不獲緩刑的種票案。二人即時申請保釋上訴,並獲裁判官批准。


資料顯示,過往被定罪的種票案被告均沒投票,全部被判緩刑。


被告陳月新(40 歲)及陳笑群(44歲),居於新界的二人虛報居於旺角,成功登記為京士栢區選民,並在選舉中投票。二人為樂園潮州粉麵(下稱「樂園」)員工,亦是早前被廉署拘捕、在該選區得票「包尾」的落敗參選人「牛丸大王」黃標的姨、舅。


求情稱朋輩壓力下犯案

兩被告昨身穿T恤、牛仔褲出庭應訊。辯方大律師姚本成求情時稱,背景報告顯示兩被告教育水平不高,自小進入社會工作,現分別於樂園潮州粉麵任職收銀及廚師。姚稱,他們非熱心政治的人,只是有人安排表格予員工簽名,二人基於朋輩壓力,羊群效應下始犯案,未想過後果如此嚴重,請求裁判官考慮被告無在種票行動中有任何得益及重犯可能不大,要求輕判;若裁判官欲判監禁,應考慮刑期如此短,是否有必要。


獲准保釋上訴

署任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說,在人類的文明、民主進程中,選舉為重要一環,亦是民主社會的基石,選舉大前提必先為公平選舉,任何損害公正選舉的事件,包括種票都十分嚴重,亦應該在判刑中反映,故決定判處監禁式刑罰,量刑起點為3個月,考慮到兩被告認罪,決定判2個月即時監禁,其他求情因素一概不獲考慮。


兩姊弟聞判後默默按指示走進犯人欄,全程表現鎮定,辯方立即提出上訴,二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KCCC2327、23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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