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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漢內地服刑回港再被控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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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15日 21:35
2012年08月15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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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米埔村長文貴旗兩年前在深圳遭潑淋鏹水,兩名港人兇徒早前在深圳福田法庭承認,為了6萬元報酬替另一村長參選人傷害文貴旗,二人服畢兩年刑期後至日前回港,即再被香港警方拘控,案件昨日提堂。惟二人不滿控方「一罪兩審」的做法,指對他們不公。


被告指「一罪兩審」不公

被告楊偉(36歲)及譚慶璋(44歲)前天經深圳灣口岸返港時,被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探員拘捕。二人各分別被控於2010年某日串謀蓄意傷人,及另一項對候選人施用威武力脅迫參選人的舞弊行為、以阻止文參加村代表選舉的罪名。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24日作進一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控方指兩被告涉阻止文貴旗參加村代表選舉,控罪嚴重,警方未取得足夠資料落案起訴案中主腦,為免影響警方調查,反對兩被告擔保。


辯方申請保釋時質疑,控方根本無任何證據顯示兩被告有串謀,而且整件事發生在內地,內地公安亦已因應香港警方要求,於2010年8月在內地拘捕及落案起訴兩被告。二人已就所干犯罪行在內地服刑完畢,警方今次就同一事件再拘控二人,做法不公允。


辯方又指事發至今歷時已久,警方應有充足時間調查,批准被告擔保亦不會影響調查。主任裁判官林偉權終決定讓二人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港及要每周到天水圍警署報到3次,亦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據報,文貴旗曾任米埔村村代表,2007年參選時以約20票之差敗給另外兩名候選人馮根祥及黃福安,後來文不滿馮及黃的表現,2011自組聯盟參選。他當年遇襲後認為事件與村代表選舉有關。


【案件編號﹕FLCC1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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