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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關注釋囚驗毒「造假」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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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2日 06:35
2012年08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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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審計署表示,關注有懲教人員涉嫌利用自己尿液與釋囚尿液樣本調包,以偽造釋囚驗毒報告「篤數」,但現階段未決定是否在案件審訊後調查釋囚驗毒制度。翻查懲教署數字,釋囚通過監管的成功率於2008至09年間達六成半,近兩年大幅下跌近兩成,至2011年的42%,另據悉懲教人員更會在非指定地方,如約見的茶餐廳的洗手間,要求釋囚提供樣本(見另稿)。有立法會議員指出,案件披露的情况反映釋囚驗毒機制有漏洞,促當局檢討。


案情透露,兩名懲教署更生事務組人員,於2009年4月至11月涉嫌在監管釋囚期間,以自己尿液代替釋囚驗尿,令釋囚逃過被召回戒毒所,其中一名懲教員日前供稱署方多年奉行「非官方做法」以提高更生個案成功率,惹人質疑署方向公眾「報大數」。審計署發言人昨日接受查詢時指出,有關注及留意事態發展,暫不評論及會否調查此事。


根據《戒毒所條例》,戒毒所釋囚需接受一年「監管令」,違規可被召回戒毒所;據悉監管人員可在非指定地點,向釋囚收集尿液樣本作藥檢。


本報翻查懲教署數字,過去10年釋囚善後輔導計劃中,戒毒所釋囚佔四至五成。其中來自戒毒所的完成監管個案,更生成功率於2006及07年間一度跌至五成半,之後08、09年升至62%至65%,近兩年數字顯著下跌,去年錄得42%,較09年低近兩成。


涂謹申:須設專責委員會調查

涂謹申昨在商台節目直言,懲教署應全面檢討制度,改善監管漏洞,建議保安局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跟進及改革現有制度,以釋除公眾對署方存「集團式包庇」的疑慮。


懲教事務職員協會會長趙志強表示,戒毒所釋囚的監管令,一般由兩名監管人員執行,除了管理層,釋囚之前服刑的院所,有需要也可抽查,以確保釋囚無重犯。他指出,現行制度的監管過程有檢討空間,但認為署方有清晰工作指引及指標,而成功率的升跌也在於整體社會的濫藥風氣。


社工倡釋囚交中途宿舍

另外,基督教更新會總幹事潘國光指出,不少吸毒人士在無人看守下,容易再染毒癮,建議應與社區團體合作,轉介他們入住中途宿舍,而非急於着他們踏入社會後再監管。


懲教署回應稱,署方要求人員遵守法例,若有違法定必嚴肅處理,但現階段不會評論案件。保安局表示,暫不便評論。


涂謹申參選超級區議會議席,其餘候選名單包括陳婉嫻、何俊仁、馮檢基、劉江華、李慧琼、白韻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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